商标注册【欧陆注册】好了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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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异议申请完成是什么意思
1、商标异议完成是指商标局接受了异议申请人的异议,经过调查、审查和裁决,最终做出了结论,认定商标注册申请符合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种状态。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提出对商标注册申请的不同意见或争议,请求商标局对该申请进行撤销、限制、更正、变更或驳回等处理。
2、如果商标异议完成后商标局认定异议申请人所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则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撤销或限制。相反,如果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则商标注册申请将被维持或同意注册。商标异议完成后,商标局将发出书面通知,通知申请人和异议申请人做出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被批准的最终决定。
二、商标被撤销申诉流程
商标被撤销申诉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商标局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在商标被撤销申请转出之后,会将通知书送达商标申请人,告知其商标被申请人申请撤销的情况。
2.商标申请人提出答辩:商标申请人可以在接到通知书后15天内提出答辩,提供有力证据和陈述观点来辩驳申请人的撤销申请,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将被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
3.商标局受理申诉:商标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书和证据会交由商标局审核,商标局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意见。
4.开庭听证:如果双方申请开庭听证,则商标局将安排听证时间、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商标申请人参加听证。
5.商标局裁定:商标局基于历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和答辩书、商标被撤销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以及听证会的结果,会做出商标是否被撤销的决定。
如果商标局最终决定撤销商标,商标申请人可以选择再次申请商标,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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